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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重庆渝北卫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应届生公告
2021-12-01 20:45:54   地区:重庆   浏览:0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的须在现场报名时间期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凡是符合简章和岗位所规定条件的,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现场公布。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取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现场公布。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予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体检人员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1:1等额确定签约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以及大学期间各专业学科平均成绩(必修课)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

  签约人员于考核结束当日,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范围内,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于2022年7月31日前到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制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