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1年南京林业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三批)
2021-11-29 19:32:08   地区:江苏   浏览:0

  南京林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林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他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已经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副主席(副书记)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党团组织)主席(书记)。出具的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公告结束日期。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所有岗位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录用人员需能够按“社会人员”身份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27日09:00-2021年12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7日09:00-2021年12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27日09:00-2021年12月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1月27日09:00-2021年12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7日09:00-2021年12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通过初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者,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https://renshi.njfu.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打印中如有问题,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