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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尾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1-11-29 19:35:33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机编〔2016〕21号)、《中共海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核定政府聘员员额的批复》(海机编〔2021〕36号)文件规定,现因工作需要,经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党组研究,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计划招聘政府聘员2名。

  三、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每人每月3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补贴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交通食宿自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各类财会知识;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工作态度好;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工作责任心强。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1月26日起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dhf.gov.cn/)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88936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政府聘员岗位表》(附件1),现场提交《海丰县工商业联合会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的户口簿、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工作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会计岗位者须提供,其他岗位无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海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3)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自行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参加计算机实操测试、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6.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有效证件。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