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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攀枝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5人)
2021-11-29 19:38:19   地区:四川   浏览:0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2月22日-12月23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到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竹湖园对面劳动大厦805房间)。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站发布):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报考限“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7.在职教师须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原件。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一次,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面试考务费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攀西人才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