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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人)
2021-11-29 19:41:23   地区:四川   浏览:0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在公招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具体岗位见《岗位情况表》(附件2)。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17:00时,报名入口为:(http://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只能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17:00期间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专业、毕业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级别、职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岗位情况表》中的“咨询电话”向区人社局咨询。

  (一)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13日-12月20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符合以下减免条件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2月13日-12月20日17:00时内将减免申请材料以照片形式上传至1429712329@qq.com邮箱(邮件内容请注明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直接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812-22292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残疾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