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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庆云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第三批)公告(19人)
2021-11-17 11:58:11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引进19名优秀青年人才到庆云县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承担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直接列为考察对象,不占本次引进计划。通过双向选择,列事业编制。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四)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名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现役军人;

5.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6. 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7. 引进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7日9:00至2021年11月26日16:00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庆云县政府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n31116548/n31119912/n31121448/index.html)报名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11月2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 审查时间:

2021年11月17日11:00至2021年11月26日18:00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确认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