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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成都市邛崃市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1-11-08 15:11: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我市拟公开考核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10名。本次人才引进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引进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

  (一)校招类:国内知名高校2022年应届(含2021年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以下简称“四大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2022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社招类:国内知名高校、“四大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须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资格条件。

  (三)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及人数

  引才岗位及人数详见《邛崃市2021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校招类)》(附件1)、《邛崃市2021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社招类)》(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满足年龄条件。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引才岗位确定的资格条件;

  4.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者,须提供所在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定向、委托培养人员;

  2.曾受过各类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邛崃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有关待遇

  (一)经济待遇: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引进人才,经有关单位考核认定后,5年内最高可享受每年4.8万元的人才补贴。

  (二)岗位安排: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到相关岗位从事公共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

  (三)住房安排:提供2年内免费过渡性住房。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11月30日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各1份,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qlsgccrc@163.com,邮件以“应聘类别(校招类/社招类)+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材料不全或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邛崃市2021年下半年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并在表内相应位置附1寸免冠证件照,提供签字扫描版PDF和WORD版各1份;

  2.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本科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