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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邯郸市临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3人)
2021-11-08 10:15:07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临漳县教育体育局、临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一)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3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25人。

  1.招聘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209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117人。

  2.职教专业指导岗位4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2人。

  3.临漳县邺城博物馆7名,临漳县佛造像博物馆3名,共计10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6人。

  (二)具体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临漳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临漳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具体岗位条件表》《临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1年11月15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资格及专业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职教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职教专业指导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要求详见附2-2;

  (4)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