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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宿迁市宿豫区教育系统招聘紧缺急需教师公告
2021-11-05 15:38:16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8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宿豫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急需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志愿在宿迁市宿豫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基本条件,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骨干教师。

  2.县(区)优课或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市(设区市)级及以上优课、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3.县(区)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教师,市(设区市)级及以上基本功竞赛获奖教师。

  4.具有相关学科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9.2021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0.宿豫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11月10日9:00-2021年11月20日16:00。

  2.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下载《宿豫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应聘登记表》(以下简称《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将填写完整的《应聘登记表》发送至邮箱413174282@qq.com 进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报名者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所获荣誉或称号材料。

  网上初审通过后,请携带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聘登记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收取考试费用100元/人,通过资格复审且完成缴费的为报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