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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1-11-03 09:57:14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决定对屯溪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简化程序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规范有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的时间不予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及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公告发布

  《2021年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及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1月1日起在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7?type=4&action=list)上发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共5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设在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屯溪区政府大楼629室,联系电话:0559-2596311)。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三)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2021年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四)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经2021年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照一定差额比例降低开考比例。

  (五)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30人(含30人)的直接进入专业测试,超过30人的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方式,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30人参加专业测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加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环节,笔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