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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盐城盐都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9人)
2021-11-02 09:41:11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7.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前应聘人员应填好《2021年下半年盐都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3.报名地点:盐都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盐都区虎踞路15号)。

  4.报名材料: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②《报名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2021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