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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校医公告
2021-11-01 15:08:20   地区:山西   浏览:0

  2.2010年以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直接携带合格证书,参加资格复审。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人社部门盖章,“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

  3.“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2010年(不含)以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需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管理)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

  4.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5.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退伍证、户口簿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考生隐瞒与报考资格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逾期不到或无法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四)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通过考生回答问题等测试考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为合格(含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和太原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职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予以解聘,缺额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太原市教育局:0351-2020341

  报名网址:http://rsks.rsj.taiy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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