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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1-10-21 11:32:11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满足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方式、范围

  采取选聘方式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1日至2003年10月21日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按照《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确定;

  2、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3、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其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10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非应届毕业的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五)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0月21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网站、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上午9:00点至17:30点。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或其他户籍材料)、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自行制作电子版(PDF、照片或图片格式,须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文件名称与内容相符)并添加到同一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统一规范为“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1+张三”)后发送至秦皇岛市疾控中心人员招聘邮箱bgs@qhdcdc.com;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