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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临聘人员公告
2021-09-28 11:55:54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临聘人员5名(其中3名为消防员,2名为城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学历要求:报考消防员岗位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拥有驾驶证b牌优先;城监岗位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城监岗位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二)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三)户籍要求:具有清远市户籍。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二、招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者处理完结未满5年;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10月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通过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临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报名表务必提供彩色免冠照片)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报名人员将资料电子版发至jtzzb001@163.com,报名时间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所有资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并压缩作为附件上传,邮件题目及附件名称均命名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政府临聘人员简历—应聘者姓名”。我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后,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联系人:张钰,联系电话:0763—5630027。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笔试(占50%):笔试采用竞争性选拔方式进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报考消防员职位需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占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应聘对象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合格者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在成绩公告时一并公布,体检费自理。

  六、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