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
四、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疫情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确保自身符合郴州市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业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
郴州市委组织部:0735-2871250
2.招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2871938
3.招聘考务咨询:
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3.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考核和体检。
4.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考核后,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6.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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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第一批)
2021年郴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第一批)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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