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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郴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一批)
2021-09-24 10:07:40   地区:湖南   浏览:0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5.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办法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④彩色打印的绿色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注意事项:①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②毕业证、学位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必须于资格审查现场进行交验,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直接考核将成立专家小组,对报考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2)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报考人员。

  (3)考核方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4)考核内容。专家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和岗位匹配情况进行确定,从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从业经历、工作实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和面谈表现等方面,按总分100分制进行量化考核。

  (5)考核结论。根据考核情况,由专家小组出具书面考核结论。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专家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专家小组人数,即为考生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核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专家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名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研究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经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