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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市于洪区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21-08-31 21:35:20   地区:辽宁   浏览:0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要提供无犯罪证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或微信群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考试全程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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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辽宁沈阳市于洪区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