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专业技术类”岗位的,暂不作职称或执业资格要求,但聘用后2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湘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如因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由于参加考试人数较多,考场附近无法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考生机动车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请务必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同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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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5.《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潮州市湘桥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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