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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潮州市湘桥区卫健系统招聘公告
2021-08-31 10:57:29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经湘桥区委、区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60名(详见《2021年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一)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三)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报名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即2021年9月1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报考年龄:18-35周岁(即1985年9月17日-2003年9月16日),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报名表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报名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6.报考人员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9月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潮州市湘桥区政府十楼1004会议室,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党政办公大楼,联系电话:0768-2209237。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和资料,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可先上网下载并填好《2021年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并按照招聘条件到报名现场一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