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者提供);
(3)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相片3张;
(5)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资料。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学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于2021年9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到潮州市湘桥区政府十楼1004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岗位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为通用行政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由“湘桥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4)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及其他证件无效。
(1)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情况统一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网进行公告。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的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决定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1.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对象在湘桥区卫健系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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