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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黔东南州天柱县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公告
2021-08-27 15:40:18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有效衔接,结合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共16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公示、合同签订等各项程序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留置专业看护队员共16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县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2.本县户籍的退役军人及本县在职的辅警。(退役军人、本县在职的辅警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列入2021年征兵服役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事业单位或从事辅警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11.截止2021年7月2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1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2.截止2021年7月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1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5.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精神病史的;

  1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27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天柱县公安局政工室。

  3、报名方式及材料: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3张,报名费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