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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州市长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1人)
2021-08-25 23:06:07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长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长人发〔201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长兴县生源或长兴县常住户口(以2021年8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个别岗位户籍要求放宽的以岗位条件为准;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4.海外留学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5.长兴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面向在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长兴县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具体指:

  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上述人员须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要求为硕研的,须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面向在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长兴县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需在报名(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所需的退役证或退出现役登记表。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以全日制学历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应聘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5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面向在军队服役满5年及以上的长兴县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年龄要求在18至40周岁(1980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4.报考长兴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记者、广播电视技术岗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30日至2003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1)作为独创或主创者,获得中国新闻奖、国家级“五个一工程”奖、国家级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国家级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的(不含集体奖项);

  (2)作为独创或主创者,获得省级记协新闻奖、广播电视节目奖(政府奖)、“五个一工程”奖、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奖一等奖1件或三等奖及以上2件(不含集体奖项);

  5.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