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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汕尾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1-08-20 12:57:46   地区:广东   浏览:0

  汕尾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沿海,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生态纯美、风景秀丽,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聚焦“山海湖城”“红色圣地”“活力湾区”新定位,打造高品质有活力的现代化滨海城市。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汕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经研究,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优惠政策

  (一)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除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发放补贴:

  1.全日制博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75万元。

  2.全日制硕士给予生活补贴与住房补贴共20万元。

  3.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85万元。

  4.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岗位补贴与住房补贴共40万元。

  5.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

  (二)市委组织部将对聘用人员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择优选拔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人员,调任为公务员。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1年下半年广东省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2021年9月2日开始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按邮件主题格式(格式为: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考者本人手机号),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箱(邮箱:swszgcczp@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3);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

  4.户口本、身份证(正反双面);

  5.学历、学位证书;

  6.除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考生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