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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定市涞源县第一中学选聘教师公告
2021-08-04 17:21:53   地区:河北   浏览:0

  应聘者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不能通过复审。不按照要求参加复审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发给《面试通知单》,应聘者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带身份证原件的可以先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到面试办公室照像备查,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应聘者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程,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由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组织,受聘单位负责制定选聘面试实施细则(面试实施细则需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选定面试地点,聘任面试评委主任、评委和其他工作人员。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面试进程和纪律,裁决评委评判中的重大问题。

  3、面试方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9分钟。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专业)现行教材中临时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决定,面试时,所有面试人员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其他个人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分组按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由专业教师担任。

  5、面试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最低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即时公布。

  (四)体检

  1、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是: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并通过邮箱公示通知。

  2、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局共同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考核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应聘者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5个工作日内应按《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书、资料等。考核不合格,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取消后续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全额事业单位)、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