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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定市涞源县第一中学选聘教师公告
2021-08-04 17:21:53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满足涞源县第一中学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50名。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遵循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2021年涞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省级及以上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中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经历的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及工作经历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

  5、本次招聘应聘者应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可先聘为教辅岗位,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聘以高校毕业生为主,根据人社厅发〔2020〕27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选聘资格:

  1、现役军人;

  2、涞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涞源县特岗教师;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时间为:2021年8月5日至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及《2021年涞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填写《2021年涞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书,具有高中学校任教经历者需要提供工资表、考核表等有关佐证材料。以上表格、证件和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所有资料扫描件打包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应聘者姓名。邮箱地址:teacheraction@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县选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与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选聘对象和条件,对应聘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分网上资料初审和现场复审两个阶段进行。

  初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具备应聘资格,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对照方案规定的条件逐一审核,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实学历,查询不到或不一致者,初审不能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通过电话和邮箱进行通知,同时告知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复审时,应聘者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有:报名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