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拟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惠东县教育局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三)如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同一招聘学段同类学科岗位中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报考高中的只能在高中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初中的只能在初中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小学的只能在小学岗位进行调剂,报考幼儿园的只能在幼儿园岗位进行调剂);
(四)小学岗位,由各中心小学(学校)根据本辖区小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统一调配。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聘用,并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惠东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五)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期限为3年,期满后的续聘、解聘按聘用合同办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惠东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八、防疫主要事项
考生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在资格复核、考试、体检等环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1.考生进行健康申报,如实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每日进行健康监测,确认本人在14天内未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14天内未曾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及未有其它疑似症状;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粤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招聘各环节现场,并配合检测体温;
3.考生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摘除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8833275);
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881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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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东县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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