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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惠东县招聘公办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7-11 12:07:34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高中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且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二)初中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且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三)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是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大专或本科学历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且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特殊学校教师: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且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五)幼儿园教师:

  A)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B)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是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毕业),大专或本科学历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68名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惠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规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0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三年来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惠东县在编在职(岗)教师;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招聘的中小学校、特殊学校教师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幼儿园教师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0日8:30时至2021年7月24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考生扫描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在附件4中查找),点击进入“惠东县教师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报名信息。

  考生进入报名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报名材料(报考资格审核以小程序系统报名材料为依据),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报名材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确认提交时,报名小程序系统会给考生“报名流水编号”,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流水编号”。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考生应在报名小程序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JPG图片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