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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惠州市惠东县招聘公办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7-11 12:07:34   地区:广东   浏览:0

  (4)笔试成绩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惠东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2.加分

  (1)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广东省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2)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能提供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的笔试成绩加5分。

  如符合以上多项加分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加分。

  3.面试

  (1)现场资格复核。面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考生须带齐《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网上报名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经现场资格复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

  (2)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4.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复核工作、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安排、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资格复核、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面试的视为放弃处理;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四)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本岗位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如该岗位无递补人选时,可在同一招聘学段同类学科岗位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递补。

  (六)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惠东县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特殊学校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