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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秀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5人)
2021-06-30 19:27:25   地区:重庆   浏览:0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县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规定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本人未满服务期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关系的,须按每年12000元标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转聘、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同时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885699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6889338 023-76672890(党群系统)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秀山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5.秀山县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