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疫情期间报考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或考试全过程不得聚集,且佩戴口罩(但不得影响身份识别);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报名点或考点,也不得在报名点、考点外聚集。
2.考生进入报名点、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同时将测温结果记录到调查表中。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报名、考试或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或考试。
3.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朝的考生,进入朝阳市前须向朝阳县人社局报告车次等情况,由朝阳县人社局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到集中隔离点(星维宾馆)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中风险地区来(返)朝人员,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日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居家隔离7天,如无检测证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入朝不满7天的,要落实居家隔离至7天期满。
朝阳市域内及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朝人员,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体温测试正常,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条件下方可报名或考试。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不得报名或参加考试。
经过报名审核后的考生,考试前不得离开朝阳市、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期间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朝阳县教育局。隔离及核酸检测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4.候考及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经考点内负责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继续考试或立即离开考点。
特别提示: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0421-899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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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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