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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抚顺东洲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6-17 17:41:54   地区:辽宁   浏览:0

  六、有关事项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参加考试及面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健康码、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体温测量后到指定地点等待考试。

  2、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请考生认真阅读《2021年东洲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控疫情告知书》(附件5)并按规定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6)(笔试、面试时提供)。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7)。

  本公告由东洲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4-54663064(区卫健局办公室)

  附件1:2021年东洲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1年东洲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样表)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

  附件5:2021年东洲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控疫情告知书

  附件6: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附件7: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东洲区人社局

  东洲区卫健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