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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6-09 20:20:46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全额拨款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厅机关政务服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贵州省政府机关幼儿园。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二类省级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人,其中: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工勤人员4人,贵州省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6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能安心所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专业技术人员(幼儿教师)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工勤人员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被开除公职的;

  8.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被辞退或在事业单位因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9.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的;

  10.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

  11.在考察阶段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符合相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3.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5.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

  1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上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6月9日到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