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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大庆市龙凤区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公告
2021-06-09 20:23:1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加强龙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实验室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水平,满足新冠疫情防控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紧缺、急需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16人。详见《大庆市龙凤区2021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学历、年龄

  1.学历。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或专业。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符合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规定加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及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公告在龙凤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dqlf.gov.cn/,以下简称龙凤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全部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6月14日9:00至6月18日11:30期间,登录报名端口(http://218.8.8.42:6460/signup)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且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笔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3.比例要求。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龙凤区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考务费用和打印准考证

  1.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用)。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6月14日9:00至6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支付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2.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端口(http://218.8.8.42:6460/signup,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自愿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