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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考试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6-08 10:31:23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和民政工作服务能力,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沾益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精神,经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数量。

  1.招聘岗位类别: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三类。

  2、招聘数量: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1人;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4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人(金龙街道、菱角乡)。

  每人只可选择1个类别岗位报名,多岗位报名无效。

  (二)人员身份及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性质属区民政局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依法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2、工资及待遇: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及五项社会保险按照云南省社平工资标准预算;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3700元每月(含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3、所招聘人员须服从区民政局的统一管理和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热爱民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未就业的(以人社部门劳动关系系统及社会保险系统为准)。

  (四)报考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及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为曲靖市户口,以报名起始日(即2021年6月8日)时间为限。

  (五)报考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人员及区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均不限。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因黄赌毒等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4.已就业等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收取100元报考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一楼民政综合服务大厅(沾益区湖西路11号)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曲靖市沾益区民政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未就业保证书》(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须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的户籍迁出证明或迁出前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要求的岗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曾就过业的应当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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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纳入不诚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