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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公告
2021-06-07 14:54:55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的设定

  招聘的岗位为辅助管理岗,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工作人员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以及语言沟通、协作共事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8日至6月15日。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17:00。

  (二)工作人员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武装部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需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退役证等);

  7.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签字版);

  8.部队服役期间个人简要经历介绍(非退役军人可不提供);

  (三)报名方式

  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报名材料以及相关证明等一并打包压缩发送至rwbzgk@szgm.gov.cn邮箱,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姓名”。个人材料是报考环节的重要因素,请报考人员认真照实准备;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简历资料均不受理。

  (四)咨询电话

  光明区人民武装部:0755-88214403陈干事(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弄虚作假,不可重复提交。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通过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合格者确定参加笔试。

  (六)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笔试为综合素养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组成,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7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结合考试总成绩,按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名单。

  四、体检

  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接到体检通知后,考生需在2个工作日内选择深圳市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