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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招聘教师公告
2021-06-05 16:01:21   地区:辽宁   浏览:0

  电工教学、汽车教学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回答问题、实际操作。

  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命题演讲、回答问题。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确定考察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未合格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选岗与聘用

  1.选岗

  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岗位次,实行自主公开选择有岗位计划的用人单位,并现场签字确认。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面试成绩也并列者,年长者优先选岗。选岗结果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2.聘用

  选岗完成后,由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协助办理录用手续,由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用人单位方可与新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新录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至少五年的协议,服务期内不得流动,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电工教学与汽车教学岗位考生如若两年内不能取得中职类教师资格证,则转聘至管理岗位。

  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按《本溪满族自治县新招聘教师考核方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笔试考试收费50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现场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