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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市立山区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1-06-04 09:38:18   地区:辽宁   浏览:0

  (5)本次招聘面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考生在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核、签约入职等各环节中,均须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将在各环节公告发布时一并公布,届时请仔细阅读,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7)考生自报名至聘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试形式等将在鞍山市立山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末位成绩并列者,则计算所有面试考官平均分,高者录取。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资格审核公告,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件,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或发生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等情况,或放弃现场资格审核、体检等,不予聘用。

  如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

  根据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同一报考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考核。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八)签订合同

  录用考生统一与鞍山市立兴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为期2年,试用期2个月。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由用人单位上报考核结果至主管部门进行审议。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择合同期内考核合格者优先与派遣公司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予以解聘。

  (九)福利与待遇

  中小学教师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3000元/月,享受“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不享受其他教师福利待遇;幼儿园教师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24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2800元/月,享受“五险”,不享受其他教师福利待遇;幼儿园保育员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后工资2000元/月,享受“五险”,不享受其他教师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立山区教育局及立兴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