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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7人)
2021-05-28 09:35:35   地区:四川   浏览:0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其中,镇属事业单位专项考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计算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综合知识》笔试,以加试的《综合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按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

  对需要选岗的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要求有学位的,应同时获得学位证书)和考聘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