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经批准,可在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及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的,不予聘用。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报考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1.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由人社部门与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把好政治关。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填写《哈巴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3)(可访问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下载,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考察结论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2.公示
对面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哈巴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hbh.gov.cn)进行为期7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聘用
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1.编制外新进人员,执行哈巴河县编制外人员待遇(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无职业年金)。
2.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聘用到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监督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访问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防疫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防疫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防疫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2.考生应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考前如有被确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性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请及时与哈巴河县招聘考试咨询电话联系,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同意后,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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