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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招聘公告
2021-05-21 11:56:01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金中海湾学校拟公开招聘2021年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26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汕头金中海湾学校的批复》(汕机编发〔2020〕94号)精神,汕头金中海湾学校于2020年12月设立,学校位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阿里山路西与港澳路、海峡路的交界处。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承担高中学历教育。设定办学规模为学生总数2400人;全寄宿制;招生范围为汕头市;计划2021年秋季开始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

  学校占地109亩,总建筑面积11万8千平方米,按国家示范性高中标准设计、配套,高起点、高标准配套各教育教学场馆:教室配备空调、智慧教学平台;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体艺馆1座(含50米标准泳池和25米训练池各1个、篮排球馆1个、篮球训练场2个、羽毛球训练场4个、乒乓球训练场16个、体操运动场4个);图书馆1栋,其中配有阅览室、自习室、社团活动室、音乐训练室;学生宿舍3栋(6人一间),备有空调、开水热水设备;学校为每位教职工提供校内住宿;设地下停车场,面积19508㎡,另设师生餐厅。

  二、招聘对象

  2021年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汕头金中海湾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具有以下情形还有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措施。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六、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21年5月29-30日9:00-16:00。报名地点: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1102、1103会议室(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华侨大道1号)。

  (三)电话咨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上班时间(周六日不休息),咨询电话:0754-88853404。

  (四)资格审查:由汕头市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对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报名回执》。

  (五)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报名回执》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