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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营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
2021-05-21 11:57:00   地区:辽宁   浏览:0

  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单位(学校)不唯一的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单位,明确岗位。

  3.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凡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出现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0人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为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面向社会招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教师10名。应聘者需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27日至2003年5月27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6.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7.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8.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电子邮箱:yksjszp@163.com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9时—5月28日17时

  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的报名电子邮件无效。

  1.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后打印,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2)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

  (4)教师资格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报名相关要求:

  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按材料内容命名,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yksjszp@163.com。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按照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因逾期或材料发送邮箱错误导致未能报名成功,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按照本次招聘公告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开展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反馈考生,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