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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丽水市庆元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人)
2021-05-19 08:56:53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35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规程》的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庆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要求: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5月18日至2003年5月18日期间出生),其中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部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5月18日至2003年5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

  1.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21年5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庆元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视同庆元县户籍;

  4.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5.部分招聘岗位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附件1;

  6.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面向参加本县社区工作满5年,近三年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担任社区“两委”主职干部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1年5月1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中,同类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6: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5月21日21: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6:00)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