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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艺术学院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1-05-10 14:50:32   地区:新疆   浏览:0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报考;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2.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科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29日—5月14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218.195.180.18/ZP)进行注册报名;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4.MHK四级乙等以上或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政治面貌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参加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四)报名咨询电话:0991-2583574

  报名咨询邮箱:xjysxyrsc@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13641725743万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初审资格仅限于2021年5月14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九、考试

  学校将严格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