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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喀什大学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5-07 16:5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喀什大学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察

  1.学校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生应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入职时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发现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或影响聘用的道德、心理问题,将取消应聘资格。

  (六)拟聘用公示

  学校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收到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新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喀什大学人事处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变更、补充、提示等事项,均在喀什大学官网及时通知公告,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以防错过招聘相关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请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确保电话畅通,如果因应聘者电话关机、欠费、多次无人接听、拒接等原因造成通信不畅,未能参加招聘相关环节,均视为应聘者放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

  (一)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老师

  办公室电话:0998-2892056

  报名邮箱:348607629@qq.com

  (二)学校人事处(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热老师、姜老师

  办公室电话:0998-28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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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什大学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