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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族团结杂志社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04-25 16:56:57   地区:北京   浏览:0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组织考察对象到相关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体检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和民族团结杂志社门户网站—中国民族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我社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请保持通信畅通。未通过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58130846、64271847(工作日期间);监督电话:010-58130878。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本公告由民族团结杂志社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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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民族团结杂志社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2021年民族团结杂志社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民族团结杂志社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