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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7人)
2021-04-23 14:15:41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卫生类)(附件1)、《2021年上半年江门市蓬江区事业单位职员公开招聘岗位表》(综合类)(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等三类。

  (一)应届毕业生。仅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技师学院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报考。

  (二)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2021年5月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不限。含“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另外,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方可报考。其中,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5月9日以后出生的)。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有“全日制”要求的岗位是指应聘者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全日制学历。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视同大专、本科学历人员,但仅限报没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用人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毕业证书、经院校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应聘者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招聘岗位在专业要求后以括号形式提出专业方向的,应聘者除须具备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外,修读课程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

  3.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及其他资格以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为准(须于2021年5月8日前取得相关证书或获得资格批文),仅考试、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证书或批文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4.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1年4月30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