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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博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4人)
2021-04-16 16:42: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博州消防救援支队岗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博州消防救援支队文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6)执行。

  (七)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资格复审结果排名确定。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7)及有关规定执行。

  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须经州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复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八)考察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调档、实地考察和函询等形式进行。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2021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见附件5)。考察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九)公示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博尔塔拉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报到通知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或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七、监督及要求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自治州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并实行公务回避(与报考人员之间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招聘期间,对报考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举报,未实名举报的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违纪行为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0909—2318841(派驻州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八、招聘有关事项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博尔塔拉政府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