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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宜昌当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9人)
2021-04-02 22:00:21   地区:湖北   浏览:0

  (3)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及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4)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当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见附件3),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提交至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当阳市东群路54号院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当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者若体检不合格,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当阳市人社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察结束,各招聘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考察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当阳市人社局备案,拟聘人员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以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以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3)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并由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编制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自行负责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手续后再办理相应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当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市以外其他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市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