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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市昌邑市高中、中(高)职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1-03-30 09:42:45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昌邑市计划引进73名优秀毕业生到我市高中、中(高)职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学校事业编教师33名,潍坊市工业学校人员控制总量教师4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昌邑市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毕业生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

  二、招聘范围

  1.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加大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的要求,本次招聘限202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派遣期内未就业,派遣期指的是2019、2020两年毕业生)报考。报考潍坊市工业学校专任教师岗位不受本条件限制。

  2.定向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招聘范围;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职位;2019年7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3月1日(含)之前取得。

  (四)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昌邑市在编教师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程序如下: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6日9:00至2021年4月10日16:00;报名网站: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进入“2021年昌邑市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素颜照,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等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6日10:00—4月1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