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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招聘聘用制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1-03-30 20:23:32   地区:重庆   浏览:0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聘。

  聘用制高层次人才的经济待遇实行协议年薪制和绩效考核制,其中基础年薪8—10万元(视具体岗位和学历而定);绩效考核在通过试用期后且一年聘期结束时予以考核兑现,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则取消绩效考核。聘用期间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国家相关政策。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十、其他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二)网上报名技术、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144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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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一季度重庆市璧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心聘用制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报名须知.doc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诚信应聘承诺.doc